快播av 1999年工场及工业经营(篡改) 条例草案
发布日期:2024-10-08 12:19 点击次数:95
1999年工场及工业经营(篡改)条例草案
篡改《工场及工业经营条例》。
由立法会制定。
1. 简称
本条例可引称为《1999年工场及工业经营 (篡改) 条例》。
2. 释义
《工场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 第2(1) 条现予篡改——
(a) 在 "工业经营" 的界说中,撤销 (fa) 段而代以——
"(fa) 货柜处理功课;";
(b) 在 "夹角盘问" 的界说中,撤销 "垛" 而代以 "叠";
(c) 加入——
""货柜处理功课" (container handling) 指货柜的装卸、搬运、堆叠、贮存、保存或维修
,或移去堆叠的货柜;"。
3. 加入条规
现加入——
"6BA. 相关工业经营的东主不得雇用沒有
相关证明书的相关东谈主士等等
(1) 在本条中——
"相关东谈主士" (relevant person) 就某相关工业经营而言,指就该工业经营而凭证
第 (2) 款发布的公告所指的东谈主;
"相关工业经营" (relevant industrial undertaking) 指凭证第 (2) 款发布的某公告所指的工
业经营;
"相关安全教育课程" (relevant safety training course) 就相关东谈主士而言,指就该东谈主所属的
某类东谈主士而凭证第 (2) 款发布的公告所指的安全教育课程;
"相关证明书" (relevant certificate) 就受雇于相关工业经营的相关东谈主士而言,指就该东谈主
修读与该工业经营相关的安全教育课程而发给该东谈主的证明书;
"指定日历" (appointed day) 见教育统筹局局长为现实第 (5) 及 (7) 款而藉宪报公告指
定的日历;
"证明书" (certificate) 指第 (2) 款提述的证明书。
(2) 处长可藉宪报公告或以其以为适宜的其他相貌发布的书面公告,承认相宜以下
阐明的某项安全教育课程——
(a) 为受雇于附表4指明的工业经营的某类东谈主士而设的;及
(b) 修读该课程的东谈主就该课程会获发给证明书。
(3) 如在职何东谈主修读某项安全教育课程而获发给证明书后,该课程凭证第 (2) 款于某
日获承认,则就本条例而言,该份证明书与任何东谈主在该日或自后修读该课程而获发
给的证明书,具有换取的遵守;但如凭证该款发布以承认该课程的公告另有订定,
则属例外。
(4) 如处长信纳相关东谈主士照旧受相宜以下阐明的教育——
(a) 相就是由相关安全教育课程所提供的教育;及
(b) 所达圭臬并不低于该课程所提供的教育所达圭臬快播av,
则——
(i) 处长可向该东谈主发给或安排向该东谈主发给证明书快播av,该证明书在內容方面与倘若该东谈主
修读该课程则本会获发给的证明书换取;及
(ii) 就本条例而言快播av,如斯发给的证明书与发给修读该课程的东谈主的证明书具有换取的
遵守。
(5) 任何相关工业经营的东主均不得在指定日历当日过头后于该工业经营中雇用沒有
相关证明书或所抓相关证明书的有用期已届满的相关东谈主士,并须罢手在指定日历当
日过头后于该工业经营中雇用该等相关东谈主士。
(6) 证明书的有用期在该证明书指明的日往届满,如证明书沒有指明届满日历,则其
有用期在其发出当日后的3年届满时届满。
(7) 每名受雇于相关工业经营中并抓有有用的相关证明书的相关东谈主士,均有遭殃在指
定日历当日过头后——
(a) 当他于该工业经营中责任时捎带该证明书;
(b) 在做事安全主任、该工业经营的东主或获该东主为此筹谋而授权的东主代理东谈主要
求下出示该证明书。
(8) 凡有用的相关证明书已遗失、污损或销毀,获发给该证明书的相关东谈主士除非已不
再受雇于相关工业经营,不然须在合理切实可行限度內,尽快向处长提议要求补发
在內容方面换取的相关证明书的央求。
(9) 如有东谈主凭证第 (8) 款提议央求要求补发证明书以替补某份相关证明书,处长信纳
该相关证明书确乎已遗失、污损或销毀,则处长须应该项央求而补发或安排补发有
关证明书。
(10) 就本条例而言,应凭证第 (8) 款提议的央求而补发的相关证明书与其替补的相关
证明书,具有换取的遵守。
(11) 任何东主违抗第 (5) 款,即属犯罪,可处第5级罚金。
(12) 任何相关东谈主士无合理辩解而违抗第 (7) 款,即属犯罪,可处第3级罚金。"。
4. "责任时" (at work) 的涵义
第6C条现予篡改,撤销 "及6B" 而代以 "、6B及6BA"。
5. 处长签订规例等的权柄
第7(1) 条现予篡改,加入——
"(oa) 在不损伤 (o) 段的一般性的原则下,规章东主及承建商 (包括任何一类东主及
承建商) 须——
(i) 发展、实施和看守任何干乎其工业经营中东谈主员的安全的解决轨制;
(ii) 就其工业经营的一般安全策略拟备和篡改安全策略阐明书,并须将该等阐明书
提供予受雇的东谈主;
(iii) 配置安全委员会,以找出、建议和收敛检查改善受雇的东谈主的安全和健康的设施;
(iv) 雇用凭证本条签订的规例所指明的东谈主或以其他相貌使用上述的东谈主提供的办事,
就第 (i) 节提述的任何解决轨制,评估已实施的该解决轨制的效用;
(ob) 就 (oa)(iv) 段提述的东谈主或营办教育该等东谈主 (包括该等东谈主中任何一类的东谈主) 的计较
的东谈主的注册——
(i) 备存注册记载册;
(ii) 指明注册条目 (包括指明所需的规章);
(iii) 由处长在顾及某计较营办东谈主的情况下承认相关计较;
(iv) 更佳和更有用地实行注册计较;
(oc) (ob) 段提述的东谈主的推崇的评估智商;
(od)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委出次序审裁委员团及具以下权柄的次序审裁委员会——
(i) 为在该委员会席前进行任何聆讯所需的一切权柄;
(ii) 宽免所涉的东谈主的罪恶或对该东谈主施以次序贬责的权柄 (包括取消注册、暂时澌灭注
册或驳诘所涉的东谈主的权柄);
(iii) 在讼费方面作出任何大叫的权柄;
(oe) 规章可就何种决定向行政上诉委员会提议上诉 (包括可藉规例而对《行政上诉
委员会条例》(第442章) 的附表作出相应篡改);"。
6. 处长可篡改附表
第8条现予篡改,撤销 "或3" 而代以 "、3或4"。
7. 东主的法律遭殃
第13(3) 条现予篡改,在 "6B" 之后加入 "或6BA(12)"。
8. 民事法律遭殃
第19(a) 条现予篡改,撤销 "就第6A或6B条的规章沒有获遵循,并不" 而代以"并不就
第6A、6B或6BA条的规章不获遵循而"。
9. 加入附表
现加入——
"附表4 [第6BA及8条]
指明工业经营
1. 建筑工程。
2. 货柜处理功课。"。
相应篡改
《工场及工业经营规例》
10. 修理、维修及安全
《工场及工业经营规例》(第59章,附属司法) 第39(3) 条现予篡改,撤销 "垛" 而代
以 "叠"。
《建筑土地 (安全) 规例》
11. 安全驻防挖掘工程等的旯旮
《建筑土地 (安全) 规例》(第59章,附属司法) 第41(a) 条现予篡改,撤销 "垛" 而代
以 "叠"。
12. 在建筑土地存放的物料
第52(2)(a) 及 (b) 条现予篡改,撤销 "垛" 而代以 "叠"。
《工场及工业经营 (货色及货柜搬运) 规例》
13. 篡改称呼
《工场及工业经营 (货色及货柜搬运) 规例》(第59章,附属司法) 的称呼现予篡改,
撤销 "及货柜搬运" 而代以 "搬运及货柜处理功课"。
14. 释义
第2条现予篡改——
(a) 撤销 "货柜搬运" 的界说;
(b) 在 "东主" 的界说的 (b) 段中,撤销 "搬运" 而代以 "处理功课"。
15. 叉式起重车的维修与使用
第7(1) 条现予篡改,撤销 "以搬运货色或货柜" 而代以 "搬运货色或进行货柜处理
功课"。
16. 安全地堆叠或移去货色或货品的智商
第10条现予篡改,撤销 "凡货色或货品的堆垛或拆垛,或与其谋划的搬运责任,如
无默契货色或货品的智商协助即不行安全地进行" 而代以 "凡在沒有默契相关货色
或货品的智商协助下,货色或货品的堆叠、或堆叠的货色或货品的移去,或与其
谋划的搬运责任或处理功课即不行安全地进行"。
17. 货柜堆叠的默契度
第10A条现予篡改——
(a) 在 (a) 段中,撤销 "货柜的堆垛拆垛,或与其谋划的搬运" 而代以 "货柜的堆叠、
堆叠的货柜的移去,或与其谋划的处理功课";
(b) 在 (b) 及 (c) 段中,撤销 "垛" 而代以 "叠"。
18. 受雇的东谈主所犯的罪恶
第18条现予篡改,撤销 "或从事搬运货色或货柜" 而代以 "搬运货色或进行货柜处理
功课的东谈主,或任何从事搬运货色或货柜处理功课"。
选录阐明
本条例草案的主要筹谋是篡改《工场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以——
(a) 界定 "货柜处理功课" 一词 (草案第2条);
(b) 加入新订的第6BA条 (草案第3条),其中包括——
(i) 赋权劳工处处长承认安全教育课程,而该等课程是就新订的附表 4 指明的工业经
营提供的 (草案第9条);及
(ii) 规章相关工业经营的东主自教育统筹局局长藉宪报公告指定的日历起,于该工
业经营中不得雇用并须罢手雇用下述相关东谈主士,即沒有证明书 ( 就修读获承认的安
全教育课程而发给的) 者或其如斯获发给的证明书的有用期已届满者;及
(c) 扩大劳工处处长签订规例的权柄,其中包括规章东主及承建商须发展、实施和
看守与其工业经营中的东谈主员的安全相关的解决轨制 (草案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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